大多數女生在學生時期搭公車,幾乎都遇過怪叔叔,正所謂沒遇過怪叔叔,不算念過書。
很多女生都在公車上被人摸一把過,甚至襲胸、襲臀、襲腿、襲手,襲頭髮的都有,可是真的能逮到人給他教訓的很少,原因是公車上塞暴了人,被摸都不知道是誰,要罵『按』還找不到受詞。
現在的女生都比較聰明且勇敢,遇到這類事,絕不沈默,會大聲叫出來(是叫色狼,不是叫好癢);某個同事講到他的一個男同學就遇到過會叫出來的女生,那男同學前方站了一個女學生,而他身旁站了怪叔叔,他看見怪叔叔伸手摸了女學生一把後,怪叔叔便裝無事貌,女學生氣憤的轉過頭就對著男同學大喊色狼,怪叔叔也看著他作勢是他摸的,他目瞪口呆:按!死定了,怪叔叔這招殺人嫁禍真夠狠的,演技也堪稱一流,連周圍的人也都看著他,他終於明白什麼叫作百口莫辯的感覺了,如果南宋的文天祥能因冤獄而寫出正氣歌,那他應該也能寫個真氣歌吧。
還好女學生看出了他無辜的神情,轉過去對著怪叔叔罵:就是你!還看別人!真是好加在,原來這人世間還是有天理的(他心想我怎麼可能作這種事,要作也要找個漂亮一點的美眉啊)。
還有一種情形是你都不知道該不該叫出來,同事M在高中時期有天搭公車,她手拉著拉環,看著窗外,一時她低下頭看,發現自己腰邊各有一個牛皮紙袋,而袋中是後方一個怪叔叔的雙手。她轉頭看怪叔叔,但怪叔叔似乎並沒有想移開他的紙袋手的意思,她心想:降算不算非禮啊,因為他有戴牛皮紙袋?她放棄叫出來的念頭,很尷尬的轉動移位,離開牛皮紙袋的夾殺範圍。
非禮是罪惡的,冤枉人也是不道德的,記得有次我搭公車,一個小孩子在公車上跑來跑去,討厭到一個不行(完全一副死囝仔的模樣),當這小孩抬頭看了我還給了我一個不屑的表情時,我便趁勢惡狠狠的瞪了他一眼,沒想到這以鵝小的小孩居然裝可憐跑回他媽的身邊說:那個叔叔瞪我。果然以鵝小的小孩的媽也不是省油的燈,叫說:『你這個人怎麼這樣,是變態嗎!』然後安慰她的惡魔小寶貝:沒關係,我們叫警察把壞叔叔抓起來。
按!隨便你們要叫警察還是叫下午茶,我只care我是葛格,並不是叔叔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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