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一陣子我的一千零一號龍船-Converse龍之紋,正式宣告退休了。


是的,就是它,陪我征戰多年的龍船一千零一號。

註:因為我腳不小,球鞋有時都可以穿到10號半到11號,我那個屬於哈比人世界的媽便將我的鞋子們統稱為龍船

DSCF7443_resize

其實鞋子對男生來說是一種耗材,以前念書打球,可以兩個月穿壞一雙Nike的Air Max,真的很耗,我麻吉都說我是把球鞋當溜冰鞋穿嗎?每天都用盧的!

在我繼續短時間內穿壞Nike的球鞋之後,有一天,當我球鞋又亂放在門口,我媽咬著牙來告訴我:可不可以請你把你的船開走,它擋到出路了,還有,下次可不可以買便宜一點的龍船,你那兩艘很貴,貴到我想把你腳鋸了。

於是乎我必須在我的腳和Nike之間作抉擇(事實證明,我的腳贏了,至少我現在不是坐輪椅),後來我便不再買這麼貴的球鞋,一直到現在甚至不買球鞋了,可以穿Converse打球。

我不是沽名釣譽啊~這是節儉,是美德啊~,我老大他腳也不小,他有拆盒的鞋子就二十雙以上了,比起我的龍船,他的可是大和艦隊。

DSCF8722_resize
最好是你很節儉啦~講的真不害躁

但是,Converse真的很耐穿,我這雙都已經穿了一年半的龍之紋,布面都破了的時侯,前陣子還跟我去了帛琉,踩過帛琉的沙灘,游過藍藍的珊瑚海,還踹了幾隻水母過,真真正正可歌可泣,我本來把帛琉行當成它的告別之旅,沒想到它堅韌的生命力,破而不爛,回國後的幾個禮拜,我還穿著它露出腳趾的襪子,上了好幾天的班。

終於,在前一陣子豪雨不斷下,它也不斷的進水之下,我讓它退休了。

(太感人了,看到這裡一定要拍拍手,啪啪啪啪~)

換上了我阿那達買給我的全新Converse小白,她說我喜歡的話,可以自己在上頭畫上龍之紋

DSCF9175

我記得那天是揮別豪雨終於晴朗的好天氣,穿著新鞋騎車去載阿那達上班心情也特好,就在某一個紅路燈口紅燈前停了下來,還回頭跟阿那達有說有笑的時侯,怎覺得右腳溼溼的,沒想到我整隻右腳插在這幾天豪雨積水的窟潌裡,腳拔出來,小白變小灰了,好像還臭臭的。

另記:

其實這都不慘,有鞋穿很幸福了,記得我以前穿拖鞋騎犘托車,停紅燈時兩腳太長,張得太開,有次被旁邊經過的卡車的大輪胎輾過我的腳趾,我大叫,很大聲像鬼一樣的叫,我的叫聲被卡車的喇叭聲給淹沒,任憑我叫的哭天搶地,也沒人聽到,更別想卡車司機會聽到而煞車了。(若煞車輪子仍停在腳趾上不更痛死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ixnetstep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